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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

但今次X高官被勒索案,被告許榮早於去年六月中被帶上法庭提訊時,控方已主動在控罪書上刪除受害人姓名,改為以英文字母「X」代替,將受害人身分保密。其後許榮獲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相助,成功獲法庭裁定: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但警告傳媒,若把高官夫婦等人身分披露後,而影響審訊,將冒可能干擾法庭審訊的風險& p  `* e1 K/ K2 r2 w6 ?' l
http://hk.news.yahoo.com/080102/60/2ma1x.html
* K1 I# p  b* L  O# G( e# B# H3 p
而家審完,即係公開得啦
有傳係淫龍.......
法律我就唔識!, w/ E; z# \) m$ U6 I& |  E0 X
但係我都好想知道邊個高官,# ^  p$ {6 C8 N! S( f1 j1 i9 x
咁誇張係 office 到打真軍!
Lam Shui Lun
注意: 上文不一定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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