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陳巧文控訴《蘋果》盜相侵權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陳巧文控訴《蘋果》盜相侵權

陳巧文控訴《蘋果》盜相侵權
( z* B' l1 s$ f! X9 C04/05/2008
9 C/ f/ s- M+ u" {6 E- J/ j: y: C% ~) s$ P
【 本 報 訊 】 香 港 大 學 哲 學 系 女 生 陳 巧 文 因 支 持 西 藏 人 爭 取 自 由 , 又 在 前 日 奧 運 聖 火傳 送 活 動 中 張 開 雪 山 獅 子 旗 而 成 為 新 聞 人 物 。 風 頭 一 時 無 兩 的 她 , 私 隱 亦 隨 即 受 到剝 奪 。 她 昨 日 強 烈 譴 責 《 蘋 果 日 報 》 在 未 經 她 同 意 下 , 擅 自 在 該 報 網 頁 刊 登 她 在 Facebook 內 數 十 張 生 活 照 , 聲 言 會 向 《 蘋 果 》 追 究 法 律 責 任 。 她 又 說 將 諮 詢 法 律意 見 , 以 決 定 是 否 去 投 訴 警 察 課 , 投 訴 警 方 前 日 濫 用 權 力 強 行 將 她 帶 上 警 車 載 走 。$ P7 X! B# K8 h7 F

' n! S) y; S7 t陳 巧 文 近 日 成 為 本 港 新 聞 人 物 , 不 少 網 民 均 對 她 充 滿 好 奇 , 並 對 其 身 世 進行 大 起 底 。 有 網 民 將 陳 近 五 十 張 生 活 照 上 網 , 《 蘋 果 》 隨 手 將 之 轉 載 到 該 報 網 頁 。/ Y  O. n( Z; w% P

" w6 a/ j4 o6 A3 J$ c: I+ n曾 任 兼 職 模 特 兒% e' S5 r) L: _& i! T& H
從 照 片 所 見 , 曾 經 在 英 國 求 學 的 陳 巧 文 , 課 餘 生 活 亦 相 當 洋 化 , 幾 乎 每 張 照 片 也 是 化 了 濃 妝 、 穿 低 胸 背 心 、 比 堅 尼 泳 衣 及 熱 褲 , 腰 間 繪 了 蝴 蝶 紋 身 , 擺 出 各 款 誘 人 姿 勢 。 部 分 照 片是 她 享 受 日 光 浴 時 拍 攝 , 部 分 則 是 出 席 派 對 中 留 影 , 作 風 豪 邁 的 她 玩 得 興 起 時 , 更會 與 男 女 友 人 互 咀 及 擁 抱 。- h9 x# I9 u) A4 @5 l% `+ J+ x, a) ]

+ D; _+ }8 C/ v, r8 ?根 據 網 民 在 討 論 區 留 言 , 現 年 二 十 三 歲 、 身高 五 呎 二 吋 的 陳 巧 文 , 曾 經 在 本 港 一 間 模 特 兒 公 司 任 兼 職 模 特 兒 , 該 公 司 的 網 頁 更詳 列 陳 的 三 圍 尺 碼 及 硬 照 , 此 外 , 陳 巧 文 亦 曾 在 香 港 電 台 兼 職 任 節 目 主 持 。; e  a2 {5 _& D* f- m. E6 G1 _

2 ~6 f& R) l+ l5 b$ ?7 P本 報 昨 日 致 電 陳 巧 文 查 詢 , 她 表 示 , 網 民 轉 載 的 照 片 , 是 未 經 她 許 可 從 其 Facebook 的 戶 口 中 擅 取 , 正 考 慮 向 有 關 網 民 及 曾 轉 載 的 《 蘋 果 日 報 》 追 究 法 律 責任 。 6 N6 o5 x/ ?0 n( w, N0 F

4 V* i4 V! v( P有少少煩..
曾任兼職模特兒???咁既樣???e家d女真係有眼耳口鼻就可以做model
肯著少d布戲都有得做
身高 五 呎 二 吋
; f1 G# P& x% A& @5 ~2 @" w  k. ~0 A# }$ D& u  ^
要突圍,唯有靠做新聞。但係最係冇用,轉行啦。

排名就是力量,google, yahoo講左俾你知
放得係facebook,預左人刋登啦,醜人多百怪!
駁出位,然後好似那個乜水環保人士去參選' }4 H" b2 H% x+ _9 x/ u( h( j

& V4 N, S2 x4 r/ Y6 d9 V選到好過畢業後出蒞打工
何來二號
如果講搏出位, 曾憲梓認第二, 邊個敢認第一?
. E# m# t& |' P1 [7 ]+ F' U邊個規定5呎2吋唔可以和平示威? 任何人都有權和平表達意見!!!
咁有時d野唔係咁計既.% {! F0 G& J% g) ^" A$ W
係,佢係和平示威,但係人地搞緊d活動/盛事已經好礙眼,加上佢令到周圍既人情緒咁高漲,我怕到時就算d警察唔拉走佢ar,佢都想d警察拉佢走la.其實d警察都係保障個活動既順利同佢地既人生安全o者.
醜陋的香港人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陳巧文控訴《蘋果》盜相侵權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