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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23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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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8-5-23 14:12:
( r# Q6 P$ B3 S# n+ g/ r' q' s( m4 z
7 w$ W, l& Q( _3 s4 D B& ?( E( |: W喺論壇, 口水就係力量, 鍵盤就係武器, 狗哥做到的只有------零, 就係令佢地變成 ------零. 8 K# q) z7 K( F7 C" _: l; S- n. L: z
請問癲王癲后誰界定? 以我的立場, 「牛華事件」的發起人只是一個追捧偶像失控者, 而且事件不涉及大是大非, 她所敘述的就是不滿「劉德華只捐10萬賑災」而已, 沒甚麼大不了;( i) P: |0 z. _/ Z
反而一些人, 曾說過「64死難者是抵死」的言論, 請問與「冷血論四川災民」的港女有何分別? 為何發表這些言論的人不被ban? 就是因為64事件涉及政治原因, 所以就可以因政見不同而侮辱死難者, 請問天理何在? 儘管政見可以不同, 但死者已矣, 連中共也沒有說過他們是抵死, 他憑甚麼說他們是抵死? 為什麼EF的版主們會縱容這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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