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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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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2 ^( {0 C8 _+ s4 j! o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V* v: l+ b" t5 E, \( i$ B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y- _1 r3 y' e- z3 x3 Z% y, d, p0 y' y2 z6 z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y* l. ~  a0 X; ]9 k8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J2 Z$ v& Y( b3 r0 P, b. W( t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Z' N+ v5 {( a# q4 D0 @) V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1 g, L- G" ^( N! p; `& N"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9 [& v8 r0 j$ B0 }: a% Q- ~6 I! M0 G3 }4 E, l$ {' K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l8 p9 k3 \: T4 r* V# d(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H# \' V( y' M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b. B& c) S: O, v# \2 i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y' L5 N8 @  n- \" s7 I- b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8 Z: ^- T8 M8 }7 L4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O# \6 i& D6 y7 K8 G4 c- }+ X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5 `+ N; M5 a/ a, O, `
係呀!!!
/ t* O5 \4 `- p; v* r  ]1 z多謝你記得在下!!! , d( O) x- k+ s5 W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9 p) Y5 J: H9 y# {6 _
% M' b0 W. S" l/ `* u6 y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 B' R9 m; k+ m/ f
- H& y, T* Y% W* f" T& f/ N+ c4 g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U* S; k! L& [2 m0 f/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b8 @' K4 `  x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5 r2 t9 G) n5 R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9 p1 h* P! u/ O+ T5 [7 E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0 b& c% l, e- @& @8 l! {
1 r9 \4 m; `' g7 a% z, ^% [" ]6 k7 Q( H2 Z8 [7 _; c$ Q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 `4 W- E( G$ @& H. S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b4 n, G6 Q8 G2 F! Y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9 `+ H( B( I9 b8 Z) W/ T# E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d3 e, p1 l: N& i. h6 @1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 l8 ~" Z& P% }9 X( U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 V% W$ {% u$ O' ~6 o( w4 f8 l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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