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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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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w& m, }* c) [+ u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_' V. ~# a" k6 U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u8 k4 T& O4 W8 o' i
2 j  d* ~3 B9 n4 I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a; r  V2 [. {6 B( i) O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x" U( C8 v5 a, X- L9 q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9 L# G4 H2 A% D0 a. Y$ L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U; O& I4 e( o  H9 w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f7 O4 t. T% g3 V% e
( [: c/ v. L/ A& O/ k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 y, a! j5 g% e(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S  G& _9 g- z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3 b2 O1 B' c9 m9 m( ~$ v9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3 G! ?/ G- j' ^* O2 T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S; o' U' _8 W# }8 S2 d. E( _( g. ]. N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2 r" F4 p- K, `: w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J& ]7 n5 l. Q2 C3 x! r係呀!!! 2 C! |7 r# b4 w8 \0 W
多謝你記得在下!!!
9 W7 i8 ?2 ]0 q' {3 y% ?7 h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2 `( f( D8 O8 s( X

+ H1 V& `# J% w' m( n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o1 _# m7 q# b( O$ N7 S- J
! @5 ~5 f, q2 O" D0 p, _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3 b5 w9 |3 H$ Z2 `1 A9 Z6 a& l  _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8 O+ o( k2 {; z* P8 S9 n( X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0 W6 M2 p- t( A5 ?, ?/ U/ r* C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 B2 g" r- ?- q- f: I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F  a# n2 A  O' ?
# b' g! @$ q1 \1 \6 h

& C' ~" {/ J' Y6 i. I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 ]& s0 z& T7 C3 P# \9 X( ]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8 R2 T* O% `% `3 p0 s  y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v, ~; @; H/ k; T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q( }( R- p; W+ h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0 @3 w- q2 x/ O1 @0 A# w  s6 E;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8 [2 r0 F* E* S; f# f3 h0 @7 q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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