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勿輕視他人
[打印本頁]
作者:
go2007
時間:
2008-12-19 12:56 PM
標題:
勿輕視他人
勿輕視他人
【故事原文】
虞氏者,梁之富人也,家充殷盛,錢帛無量,財貨無訾。登高樓,臨大路,設樂陳酒,擊博樓上。
俠客相隨而行,樓上博者射,明瓊張中,反兩鰨魚而笑。
飛鳶適墜其腐鼠而中之。俠客相與言曰:「虞氏富樂之日久矣,而常有輕易人之志。吾不侵犯之,而乃辱我以腐鼠。此而不報,無以立慬於天下。請與若等戮力一志,率徒屬必滅其家為等倫。」皆許諾。
至期日之夜,聚眾積兵以攻虞氏,大滅其家。
《列子.說符第八》
【大意解釋】
虞家,是梁國的有錢人,家產豐厚無比,金錢布帛無數,財物多得無法計算。虞家人經常登上高樓,俯臨大路,設置樂隊,大擺酒席,在樓上下棋取樂。
一天,俠客們結伴而行,經過虞家樓下,樓上的賭客正在擲骰子,有人中了頭彩,連勝兩次而放聲大笑。
這時,一隻飛過的老鷹剛巧掉下一隻死老鼠,打中了俠客的腦袋。俠客們彼此討論:「虞家享受富貴淫樂的日子太久了,常有瞧不起人的意思,我們不去侵犯他,他竟然用死老鼠來侮辱我們。此仇不報,就無法在天下樹立我們勇武的威名。希望同大家同心協力,率領手下弟兄,來個滿門抄斬。」
大家都同意。到了約定的那天晚上,大家聚集在一起拿著武器攻打虞家,把虞家徹底毀滅。
【延伸寓意】
老鷹失落死老鼠固然是巧合,但如果不是虞家富貴日子過太久,常常瞧不起人,也不會引起俠客群情激憤。輕視是最具殺傷力的侮辱,雖然蘇軾〈賈誼論〉說:「君子知所取者遠,則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則必有所忍。」但在傳統「士可殺,不可辱」的觀念下,俠客終於還是攻滅了虞家。
然而,從輕視他人的角度而言,遭到輕視之人也可能因受辱而發憤圖強,力求雪恥。尼采說:「不能致你於死的事只會使你更堅強。」馬克思更有志氣:「你把我看成螞蟻,但總有一天我會成為獅子的。」但是受辱者能否將所受之辱轉成發憤圖強的力量,這種正向轉化層面是不是每一次都能成功,就看個人智慧了。
========================================
文章來源 【王竹語作品◎絕妙寓言智慧100個】
http://blog.pixnet.net/howdo/post/1183208
歡迎光臨 娛樂滿紛 26FUN (http://26fun.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