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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偶像隨想 [打印本頁]

作者: Winters    時間: 2009-9-18 05:21 PM     標題: 偶像隨想

【王竹語作品◎尋找一首詩】
 
        35. 偶像隨想


一次,卓別林(Charlie Chaplin一八八九〜一九七七)乘坐紐約地鐵回家後,發現大衣口袋裡有塊金錶,便把金錶送到警察局。翌日,他收到匿名信:「親愛的先生,昨天我在地鐵撿到一塊金錶。但一看見你,就決定把它送給你,因為我很崇拜你。」一年後,警察局仍未找到失主,便把錶退還給卓別林。報上刊載這消息後,卓別林又接到匿名信:「一年前我坐地鐵,金錶掉了,看了報紙,才知在你那裡,讓它留在你身邊吧!卓別林先生,我更是你非凡天才的狂熱崇拜者,所以特寄上金錶的鍊條,請笑納。」

    這是名人的權利──被崇拜、被矚目。

忽然想到周弘讓(約西元四九八〜五七七)的〈留贈山中隱士〉:

行行訪名岳處處必留連
遂至一岩里,灌木上參天。
忽見茅茨舍,暖暖有人煙。
一士出開門,一士呼我前。
相看不道姓,誰知隱與仙。

詩的大意是說:我喜歡走訪名山大岳,興之所至,流連忘返。有一天無意間我走到一個不知名之處,岩石累累,灌木參天。忽然間,看到眼前一間茅舍,炊煙裊裊,好像是有人住的樣子。門開了,一位隱士般的人走出來,另一人招呼我向前。我看了他們一眼,就知道他們也不是俗人,所以自我介紹這種繁文縟節就省了,一看知心,會心一笑,誰是隱士誰像神仙,又有什麼重要呢!

    被崇拜的名人,有時互見,亦有惺惺相惜之感。馬克.吐溫說:「真正偉大的人卻讓你覺得,自己也可變得偉大。」那是因為偶像的人品典範對一般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然而,也有人全無偶像崇拜情結。尼采說:「偉人對我而言毫無意義,我只欣賞自己理想中的明星。」

不管如何,你的注視,使你的偶像重新誕生一次。

但人很奇怪,別人一注意自己,自己就開始不自在。人們有時會因為別人的嚴厲批評而失控,但比失控更糟的是,因別人懷疑的眼光而害怕碰壁,停住不前。

這就是偶像的自我調適。要做到完全自在,也不難。要會「裝聾作啞」:聽不見別人的惡意批判,也不回應無聊的攻擊。而且要聾而不聾,自己發出振聾發聵之音;啞而不啞,自己可以說出啟發別人的話。這才是偶像的社會責任。

而發震聾發聵之音,說啟發別人的話,要靠平日的累積,非常踏實的累積,只有自己具備實力,才不會常常覺得不自在。覺得不自在,那是自信心不足。
「具備實力」包括知識上的廣泛閱讀、也包括品行上的注重自我品德。還要專注人生目標,眼光放遠,不被眼前的小事干擾內心的平靜。

    看來,身為偶像,且身為成功的偶像,著實不易。最高境界,我想,就如魯迅《兩地書》裡說的:「在生活的路上,將血一滴一滴地滴過去,以飼別人,雖自覺漸漸瘦弱,也以為快活。」

【文章來源◎王竹語作品◎網路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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