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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跟前度做朋友 [打印本頁]

作者: tlkwan    時間: 2010-6-7 10:31 AM     標題: 跟前度做朋友

你的答案是yes?是no?

抑或,要看「個別案例」?

例如說,二人是和平分手的,即使大家往後各有新歡甚至組織了自己的家庭,也可以在新歡不介意的情況下,保持好朋友關係,偶爾還會來個四人茶敘。

但究竟,有幾多分手能稱得上和平?世上真能有幾多對謝賢和狄拉?

大抵,我們並不會介意跟曾經深愛的人「降呢」做朋友,只要他在分手時、分手後的行為不太討厭就好。怕的,該是怕自己或對方新結識的另一半會介意吧。

有個朋友叫Y,她跟前度有一種「交友」pattern,是這樣的:她與A分手跟B一起時,根本連同A重做朋友的想法都沒有;到了被B拋棄遇到了C,她就誓要和B老死不相往還、卻漸漸的又跟A重新聯絡。如此類推,目前她的男友已經數到G了,除了F,她和A至E都保持著程度不一的友好關係。

無論手分得好看或難睇,要Y笑對舊男朋友並不是件難事,唯一的例外條就是「對上的一個前度」絕對不行。像她的B、C和E,都是因為有了第三者而離棄她的,初時她信誓旦旦說今世今生都恨這些人;但當這些人都相繼成了「前前度」之後,她又像若無其事般找他們飲茶食飯傾心事,就如老朋友一樣。我們幾個密友聽她的誓言都聽厭了,連never say never等等廢話也懶得回應。

不難看出,一切都只是時間問題。

時間的力量強大,兩個一起久了,甚麼激情愛情都會沖淡成感情。而它同時也寬容,又不是啥國仇家恨嘛,兒女私情這種小問題,日子一久,或許未至於遺忘,至少你能一笑置之。

順帶一提,Y的這種pattern多少是由男朋友們養成、造成的,絕大多數的字母先生,都在拍拖初段為表大方地跟她明言:「你跟Ex聯絡?當然沒問題啦!不過,對上的一位就不太好啦!當然如果你堅持,我也會尊重你的……但希望你了解,從我的角度來說,換做你是我……」

餘下的幾萬字,相信你也耳熟能詳。
作者: yakyi    時間: 2010-6-8 06:46 AM

I think most people would say no
作者: infjlam    時間: 2010-6-9 04:49 AM

再見亦是朋友,不敢說完全沒可能...
但再浪費那麼多精神時間落EX,真的值得嗎?
作者: MiMe    時間: 2010-12-14 08:06 PM

間中問好又有點保持距離就足夠了啊,不過千萬別詳細描述和現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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