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又一個被「起底」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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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lkwan
時間:
2010-6-17 10:54 AM
標題:
[轉貼]又一個被「起底」的受害者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
摘自《世界人權宣言》
作為一個網民,「起底」文化的興起,彷彿是一種警告,警示眾人「別行差踏錯,否則……」
今天看網上新聞時,看到這個視像新聞的標題「巴士毒男火併阿姐熱爆網」,心想又一個「巴士亞叔」?
「巴士毒男」
白影無意再踐踏這個入世未深的小朋友,但有幾點想提出給網友及自己作溫故知新之用: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三字經》
身為人父,雖然犬兒心心只是牙牙學語之期,但白影已很深體會,一個小朋友的性格及行為其實就是身邊人士的倒影。
於某科學節目中,曾聞一個人的性格,其實早於三歲前已成型(中國民間智慧真的厲害,早已留下「三歲定八十」的名言),較保守的意見亦指小學時期,是一個關鍵時期,甚至近年有醫學研究,指基因對性格的影響是遠超乎我們一直以來的認知。
如果要振振有詞地論斷這位小朋友的「惡行」,不如想一想自己曾否失言失行於其他白紙上,造就了另一位「毒男」。
在此分享一個聖經故事:
一群猶太人抓到了一個犯通姦罪的婦女,按照當時猶太教裡的教義規定,是要把她放在眾人當中,大家丟石頭把她砸死。可是當激動的人們握著石頭準備執刑時,耶穌卻只是在婦人旁邊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的砂礫中畫著字。眾人不斷叫囂,《聖經‧約翰福音》裡是這樣記載,耶穌對憤怒的群眾說: 「你 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 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 「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所以白影於此事上,撫心自問之下,自覺沒有資格定這小朋友的罪。
「以偏概全,不求甚解」
這節是送給那位「受害者」的,「此線設12歲以下小童及65歲或以上長者半價優惠」。
白影有一位很欣賞中學中窗,他現在已自立公司,於大陸設廠,算得上是位成功人士。他當年是出名「寸」,現在雖收了點火氣,但所謂「江山易改」。即使如此,白影仍視他為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原因是他「寸」得起。他口中所出,甚少有誤,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古今中外,他也可以把自己立於不敗之地,很清楚知道自己說的是有根有據,別人很難可以反駁他,說明白一點「無位畀人入」。
網絡上,白影見識過不少「寸」人,但真正可以站得住而沒有比其他網民圍攻至死的,他們皆有一個共通點 - 真材實學。「不仁不義」的「無品」其實還是可以於現世生存下去的,但這條路更要好好裝備自己,因為是一條不易走的路。不過如非必要,還是改行他路吧:
「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這是白影的座右銘,出處為明朝大儒顧憲成題在東林書院門前的一副對聯。白影很同意每事關心之說,但關心的程度及底線應該定在那裡?是甚麼造就了整個所謂的「起底」文化,說穿了還不過是眾人過份的「好奇心」。
這點白影曾有言,《倪 周之戀,不吐不快》,在此引用那篇日誌中的一句話:
「過份關心他人,必是看客;
過份關注他人,必有圖謀。
對於別人的私事,還是少管為上。」
所謂的「起底」,「香港網絡大典」中有幾句很到位的描述:
「對「起底」者本身來說,他們往往要花時間及功夫,如查家宅般找出別人的底細,能夠成功作弄別人,滿足感必然不少。他們或者也樂於看到人家受苦,甚至要向他 們道歉,跪地求饒的快感。」「對被「起底」的受害者,他們的心靈往往造成沉重的打擊。因他們的真面目被揭發後,令他們害怕在街上被人認出時,被人看不起、指指點點、粗言穢語、甚至被 打,形成強大的心理壓力。」
在聯合國頒佈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二條,「私隱權」被明確定義為: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 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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