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了解不了的,是人不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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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lkwan
時間:
2011-2-24 02:14 PM
標題:
了解不了的,是人不是愛
「糯米治木虱,一物治一物。」原來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關係也是這樣,我們所依靠的,不是在兩個人之間取得一點平衡,而是利用兩個人之間的優劣互補,達致關係的和諧--這是我從E君身上得出的總結。總是不明白為什麼他和E嫂之間好像一直在拉拉扯扯,欲斷難斷;一會兒如膠似漆,一會兒就不揪不睬......
我明白偶爾吵一些小架也是情趣和增添兩人之間的互相認識的小方法,但是也並不是像這樣三天一小變,五天一大變的。
說到這裏,我還是覺得那兩個人就好像不懂得去了解愛,不懂得去愛對方似的。
最近有閱到一篇叫做《
愛情慣例
》的文章,當中作者提及到「朋友,科學點,腦部反應已!愛哪可有should & should not?」、「家家有本難諗的經,人人愛情路不同,態度不同,你我都不應多說別人私事;身為朋友,需當時候有旁守候就夠」,還有「不要自以為了解愛情了解人性,接受現實,沒有誰真正了解」這幾點,忽然反思了一下:我正在寫的,不是都是作者所說的嗎?
我應同作者說感情只是腦部反應的玩意,但真的沒有應該和不應該嗎?不過想深一層,如果兩個人之間確實有愛,根本不需要存在那堆有的沒有的,因為你自自然然會用心地去愛他,根本不需要有這些規犯。但前提大概就是必需有愛在先,才可以拼棄這些規犯吧;而且若果一個人真的不愛你了,你用規犯留住他的人又有什麼用處呢?
愛情的路途的確每個人不同,但我們去發表那些應該不應該,也只不過是議事論事而已。對於同一件事不同的人自然會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就只不過是去討論一下這個處理手法的好處,那個處理手法的不足,然後去提倡一下較為理想的做法而已。我們都明白,這些理想的做法是不能應用在所有的實例上,但就為普遍人帶來一點新思維。我們並不是要所有人都跟着我們所發表的描述來做事,只是為大家多提供一個角度而已。
至於,我們真的不了解愛情嗎?其實我認為,讓我們無法理解的,根本不是愛情,而是對象的人本身。愛情本來就很簡單,只要是自己想要的而不傷害別人的,就隨心所欲去做就是了;反倒是對象本身讓你對愛的焦點偏離了。因為當有一個對象代入了你的愛情思維,你所考慮的就是「愛他」而不是單純的「愛」。單純的「愛」要理解起來就不過是一種感覺,但是當滲入了那個他,事情就不只是「什麼是愛」,而是「如何去愛」。到最後,我們往往就是不了解那個對象,然後就覺得自己不理解愛了。
所以嘛,如果我們只是單純去聊「愛情」這回事,它就可以很簡單,也會有一些慣例;但當把整件事伸展到「愛一個人」的時候,就是那些不了解的元素讓那個「愛」複雜了而變得不能了解,那些慣例也變得不合用了。我們真的不了解愛嗎?想深一層,我們只是不了解我們愛的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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