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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記過教學法 [打印本頁]

作者: win715    時間: 2011-10-4 01:51 AM     標題: 記過教學法

被投訴不雅的免費報章除在人流旺的地點派發外,也到學校門外去派發,有同學順手接過,回到班房,隨意把免費小報放在書桌上,班主任進來看到,即向同學大興問罪:「為甚麼要拿此小報,還把它帶入班房?」同學如實回答:「在學校門口派的,很多同學都有拿。」  
當時該免費報才剛出版了數天,初接不雅投訴,同學可能還未知道,由於其他免費報也有在學校門外派送,同學早已習慣上學拿一份,一直相安無事,又怎曉得其中一份已被學校列為禁報?
  
班主任不再給機會同學解釋,便帶他去見訓導主任,訓導主任馬上記同學小過,效率甚高,然後才在早會上宣布該免費報已被校方列為禁品,任何同學帶該報返學校將會被記過。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把米飯當禁品也可以,但立例要清楚,執法要公平,未立例,便搶先罰同學祭旗,程序顛倒,如何服眾?如何身教同學做事要循序漸進?如何有理性對事?禁,是硬手段,鐵腕後面要有理據支持,讓同學真正明白不應看該免費報的原因,自發性抗拒,才達到教育的真正意義。只硬繃繃定立死規矩,只會激起年輕人的反叛性,陽奉陰違。
  
及至上課,老師開出題目,要跟同學討論該被投訴不雅的免費報內容上有何不妥。學校一方面禁攞禁睇,一方面又要討論,不太自相矛盾嗎?究竟學校要求同學們睇還是不睇?有同學用閒話口吻說:「控制我們的選擇,即是無言論自由啦。」此語一出,老師立即爆火,斥他駁嘴,又記一個小過,而不是藉機會解釋甚麼是真正的言論自由、甚麼是濫用言論自由。
  
現在部分老師太忙,太多課程以外工作要兼顧,已沒有了一份包容的耐性,為速戰速決,最簡單方法是罰,學生有異常行為,也不理是不是青春期的正常反應,便送他們去給專家評估,同學成績差又送去評估,可有想過孩子被標籤後,對他們的心理、社交、形象,會造成多摧毁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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