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男董事多次強姦女友未成年女兒,女事主竟冇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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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地溝男
時間:
2015-7-11 10:58 PM
標題:
男董事多次強姦女友未成年女兒,女事主竟冇報警
狗男女系列
https://hk.news.yahoo.com/%E6%B6%89%E5%A7%A6%E5%93%8E%E5%90%94%E5%A5%B3%E7%94%B7%E8%91%A3%E4%BA%8B%E5%87%86%E4%BF%9D%E9%87%8B-220031822.html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五十四歲公司男董事,涉嫌於數年前強姦女友的女兒,女事主母親雖目擊事件及怪責男董事,卻因事主年幼而未有報案,直至男董事於本月堅持與她分手,她才報警揭發事件。男董事被控一項強姦罪,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本月二十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期間准被告以十萬元保釋。
控方申將被告還押
控罪指,被告於一一年四月至一二年四月期間,在油麻地一單位內強姦女童X。控方原本申請押後案件至下周一再訊,並要求將被告還押警方看管。控方稱,警方將搜查被告住所,以檢查被告的電腦和手機是否有與案件相關的資料,搜查時需要被告在場。裁判官質疑控方是想藉法庭命令方便警方工作,認為此舉影響法庭中立性,強調法庭的角色獨立。控方之後澄清沒有這意圖,並申請押後案件至本月二十日,以便調查,基於案件嚴重,要求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辯方指被告未曾作招認,申請以十萬元擔保,並承諾會協助警方調查,結果獲裁判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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