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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打死內地客領隊,只判3個月兼可以保釋 [打印本頁]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24 AM     標題: 打死內地客領隊,只判3個月兼可以保釋

乜撚野法官   


內地旅客在紅磡珠寶店外被毆打後死亡的案件,內地領隊承認普通襲擊罪,判監三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三十二歲的被告劉洋獲准以七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准離開香港,要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向荃灣警署到三次。他代表律師求情時,指今次不是嚴重的普通襲擊,被告為了保護一名女士而推受害人和拉著他的頸,加上早前已還押六星期,要求輕判。

但裁判官不接納,指案情嚴重和暴力,被告亦不是調解人,而是保鏢。同時表示今次屬於集體犯案,若然被告是第一位發動襲擊的人,量刑起點會較目前的六個月更高。考慮被告返回內地後,回港自首和認罪,酌情減刑一半,判監三個月。

被告劉洋原本被控誤殺罪,後來驗屍報告顯示,受害人是死於心臟病,控方於是改控被告普通襲擊罪。事發於去年十月,受害人內地旅客苗春起在紅磡一間珠寶店,懷疑不願意購物,被多人推出店外,遭襲擊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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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24 AM

打死人當誤殺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25 AM

死者心臟病發可以當無罪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26 AM

法官 = 藍屍狗忠實信徒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31 AM

返香港自首可以減刑當無罪,乜撚野邏輯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33 AM

犯人當聖人 = 奴才當人才 = 國之將亡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35 AM

開珠寶黑店、黑藥房,走水貨,有特衰「護航」多多冇有怕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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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6 12: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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