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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男校工多次非禮智障男生被吊鳩 [打印本頁]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11-4 09:03 AM     標題: 男校工多次非禮智障男生被吊鳩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職業訓練局(VTC)屯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展亮)一名男校工,被指於一二年至一四年間,在中心廁所內多次非禮一名未成年智障男生,據指,事件的受害人涉多名,惟事件最終沒報警。有知情者斥涉嫌性侵人士逍遙法外,案件與康橋之家事件無異。職訓局聲明證實一三年十二月曾發生一宗和投訴內容相脗合的事件,轄下機構成員展亮當時亦展開調查,涉案校工承認有失當行為,但因學員及家長只需校工道歉,故在保障私隱的大前提下沒報警。
知情者日前向本報投訴,指涉事校工姓黃,在職訓局工作多年,曾獲頒長期服務獎。男生家長本想報警,並曾向職訓局殘疾人士職業訓練處處長張蕙君投訴,但據指,有聲稱是職訓局職員者不斷上男生家逼他們簽字,不可報警,家人最後簽署同意書;男校工則被安排提早在一四年二月退休。知情者希望負責照顧殘疾人士的機構真心幫助有需要的人,檢討院舍程序,不要掩着良心講大話。
疑職員逼簽禁報警同意書
職訓局的聲明卻指,事發後,校方曾為學員提供輔導及家訪,局方亦曾向學員及其家長強調事態嚴重,不能容忍,應向警方呈報。但有關學員及其家長僅再三強調只要求涉事校工道歉,毋須報警。校方曾就事件與執法部門溝通,最後安排校工向事主道歉,涉事校工亦自行辭職,局方並向其發出嚴重書面警告。
職訓局表示,一般情況下,如發現有涉及刑事指控的事件會轉交執法機構跟進,但同時亦須尊重學生及家長的意願。上述事件則基於學員及其家長明確意願,局方決定在保障私隱的大前提下不向警方舉報。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此乃大事,需嚴肅處理,又強調,局方雖指其家長在事發後只需校工道歉而沒有報警,但家長如現時覺得有問題,仍可以報警處理。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11-4 09: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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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11-4 09: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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