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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又有男子通渠水淋妻,跳樓亡,Thomp 有乜感受? [打印本頁]

作者: 自拍男    時間: 2018-6-1 09:11 AM     標題: 又有男子通渠水淋妻,跳樓亡,Thomp 有乜感受?





被淋通渠水女傷者及檢走的通渠水,黃志誠當年犯案時亦受傷送院。(文健雄 / 沈厚錚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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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隆亨邨昨晚(5月31日)發生倫常命案,一對老夫少妻因婚變起爭執,丈夫憤而向妻子淋潑通渠水後跳樓身亡。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梁國榮警司指出,男死者黃志誠(67歲),任職冷氣技工,慘被淋通渠水灼傷臉及頭部的妻子姓林(40歲)為家庭主婦,她無性命危險。
梁續指,涉事老夫少婦結婚逾1年,同年搬入隆亨邨學心樓11樓一單位,兩人並無子女;近日疑婚姻出現問題,妻子要搬離上址而釀成慘劇,涉事家庭並無家庭暴力及糾紛事故;而墮樓男子有刑事案底,無精神病紀錄。警方正調查男死者背景及聯絡其家人以了解事件起因。
沙田警區重案組探員在案發現場通宵搜證,至今晨2時許,探員於單位內取走兩支通渠水,其中一支只見空瓶,另一支則未用過,並檢走一對女裝拖鞋,一名女子在場協助調查後,由探員帶返警署。
據消息指,向妻子淋潑通渠水然後跳樓的死者黃志誠(67歲),有同類案件前科。2010年6月28日,黃在沙田排頭村家中與年輕20年的妻子宋子琴(40歲)爭執,他當着9歲女兒面前,向妻子淋潑通渠水,令其三成皮膚受傷,女兒亦受波及手腳受傷,妻子留院一個月不治。翌年黃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入獄8年,至2015年出獄。
案發昨晚(5月31日)9時許,街坊聽聞一聲巨響,發現有人墮樓,倒臥於二樓簷篷上,奄奄一息,立即報警。警員聯同救護員到場,為事主檢查,證實已重傷死亡。在男子墮樓前,其妻由住所跑出走廊呼喊求救,街坊開門了解,赫見她的臉部出現水泡及紅腫,懷疑被腐蝕液體灼傷,代為報警。在場警員趕至調查,即將兩人送院搶救,惟墮樓男子抵院後證實不治,女傷者臉及頭部灼傷,幸無性命危險。


作者: 自拍男    時間: 2018-6-1 09:13 AM

通渠水殺前妻只罪8年,呢的扑街法官要馬上打靶
作者: 自拍男    時間: 2018-6-1 09:13 AM

法官禍港,又一明證     
作者: 自拍男    時間: 2018-6-1 09:14 AM

殺人只判8年,旺角暴動冇死冇傷都要坐四年,搞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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