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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37歲無業男同有婦之夫性交後以裸照勒索,元老點評? [打印本頁]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9-7-12 09:15 AM     標題: 37歲無業男同有婦之夫性交後以裸照勒索,元老點評?

姣婆遇著脂粉客    





【filter-170東網專訊】一名無業男透過交友程式結識有夫之婦後,與女方兩度性交,後來女方欲斷絕來往,男子涉聲稱擁有其裸照,疑揚言會將事件告知她丈夫及其子女的學校,藉此勒索1萬港元。男子今(11日)在九龍城法院受審後,被裁定勒索罪表證成立,他自辯稱女方滿足欲望後提出絕交,他自覺被當成男妓,加上他有抑鬱症,衝動下才出言嚇對方,但否認勒索。

控罪指被告劉啟邦(37歲)於去年12月28日至同月31日期間,勒索女事主X的1萬港元。控方案情指,被告與X於去年12月中透過手機通訊軟件相識,兩人在平安夜約會後,被告邀請X到訪他家,期間兩人在被告睡房性交。X翌晨離開,同日再上被告家中並性交。X於12月26日聯絡被告不果,兩日後被告始回覆,X一怒下要斷絕來往,被告即恐嚇會將X的出浴裸照放上網,又會告訴X子女學校的校長,要求X借出1萬港元,X拒絕。

控方其後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稱認識X後,X表示曾發現丈夫「偷食」,故他覺得X想向丈夫報復,X更在第二次性交時,主動叫他不用戴避孕套。被告指,兩人第二次性交後,他因沒有將手機連接上網,故兩日後始發現X留言給他,表示已滿足了自己的欲望,自覺對不起丈夫,要與被告斷絕聯絡。被告稱只想與X繼續做朋友,但X堅拒。

被告隨後問X借錢,X拒絕之餘,反向他借錢。由於他有抑鬱症,衝口而出謂「真係咁絕嘅話,我會將你同我嘅嘢話畀你老公知!」並聲言曾在X洗澡時曾拍下X的衣服作為證據。被告在錄影會面強調,他從沒有拍過X的裸照或衣服,又解釋指他認為X的丈夫得悉事件後,X的子女勢受影響,故他才打算將事件告知校方,好讓學校配合處理。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補充指X要求斷絕聯絡後,他直斥X:「你即係玩我啫!當我鴨啊?」他因不甘心受騙,才出言恐嚇X,但堅稱該些說話與借錢無關,只想令X「知驚」。被告又指,X要求絕交後,他仍然視X為朋友,所以才問X借錢。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9-7-12 09:19 AM

又無業又攞綜緩,唔死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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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七歲無業漢去年十二月底,以通訊軟件微信結識一名有夫之婦,涉以裸照、出浴照和性愛錄音帶勒索女方一萬元,昨在九龍城法院否認勒索罪受審,事主指,被告在向她借錢前曾威脅會將裸照上傳網絡,並聲稱會「同你老公講」。裁判官陳慧敏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被告自辯稱,因事主得知丈夫有婚外情,乃利用他向丈夫報復,他一度質問對方「你當我鴨呀」。

  事主供稱,她和被告劉啟邦以微信相識,被告和她兩度發生性行為後忽然失去聯絡,後解釋因身在澳門無法接收訊息,事主一怒之下要求斷絕來往,被告則在微信恫嚇事主指會「同你老公講」,還指會將女事主的裸照上傳網絡。事主指當時很害怕,即剷除相關的對話記錄,而被告於兩日後亦致電斥責事主,並向她勒索一萬元。

  辯方大律師朱寶田問被告是否因不甘被騙才嚇事主,被告同意,並指從沒有偷拍事主的裸照,性愛錄音或出浴照。被告解釋,事主當時態度突然改變,並曾以「傻仔」稱呼他,才會「嚇一嚇佢等佢知驚」。被告指先後兩次向事主借三千元和一千五百元,還稱知道勒索是犯法的,有明確交代不是威脅事主。

  被告稱因抑鬱症而失業超過五年,一直靠傷殘津貼和綜援過活。被告指因手機容量不足,已刪除大部分和事主聯絡的訊息。被告還指事主的丈夫有婚外情,當時懷疑事主只是利用他向丈夫報復,並滿足自己的性慾望,被告稱他只想向事主丈夫告發,亦多次強調向事主借錢和告發她是兩回事。案件押後本月二十二日續審。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五——二〇一九。

作者: 迦樓羅女王    時間: 2019-7-12 11:36 AM

姣婆遇著脂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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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騙男 發表於 2019-7-12 09:15 AM
有婦之夫??? HEHE案???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9-7-12 12:34 PM

有婦之夫??? HEHE案???
迦樓羅女王 發表於 2019-7-12 11:36 AM
肛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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