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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散文小品區] 凡事太盡..緣份勢必早盡..文章[toro +] [打印本頁]

作者: CoolJoe    時間: 2005-5-6 08:36 AM     標題: 凡事太盡..緣份勢必早盡..文章[toro +]

見到喜歡的東西,很自然就想據為己有。

還好,克服了佔有欲。

小時候,看中了一件玩具,非想方法得到不可。

負擔不來,最快捷方法,是找大人來買給自己。看看誰最疼我就找誰。

不太習慣在別人面前表露自己的喜好,唯有暗中把零用錢儲起,待儲夠就把它買下。

買下的一剎那確實很興奮,拿回家後,有時不敢打開來玩。

怕它不如想像般好玩。

很久以前巳知道期望愈大,失望愈大。

可能儲上半年零用錢才買到的一件玩具,玩三個星期就覺得它不外如是。

依然會珍惜,畢竟花了那麼長時間才得到,但它帶來的滿足感的確很易消退。

要克服佔有欲不是易事。

妳/你必須很了解自己──有些東西(甚至是人)不是妳/你負擔不起(包括經濟上或感情
上),而是妳/你不需要,或不適合妳/你。

愛情是同一道理。

不是說女人是玩具,但很多人看見認為是最好的女人就展開追求,不管是否負擔得來、
是否適合自己。

我也不是說女人像衣服,但用衣服作比喻還是頗貼切。

一件所有人認同設計很好的衣服,穿在妳/你身上可能未必好看。

有些東西,有些人,不需擁有,站遠一點欣賞,會更好看。

人生在世, 每人都有不同的身份,

不同的責任, 不同的任務;

我們每日都在努力地把它們一一完成,

直至有一天放下沉重的身軀,

走到另一個空間以另一個形式繼續生活;

對與錯, 好與壞, 成與敗, 得與失, 又有誰可以定斷?

其實, 做人只要活得開心, 問心無愧就巳經足夠!



  <幸福思考>

談戀愛,不能太貪心,也不能完全都沒有企圖心。

先弄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能力有多少,

追求幸福時,就能量力而為,不會苛求彼此了!

[ Last edited by toro on 2005-5-6 at 05:37 PM ]
作者: toro    時間: 2005-5-6 0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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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ka    時間: 2005-5-7 03:13 PM

This post is very cool, just like your name, it's cool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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