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轉貼][哲理]人不爲己,天誅地滅[C+] [打印本頁]

作者: twh1110    時間: 2005-6-20 12:56 AM     標題: [轉貼][哲理]人不爲己,天誅地滅[C+]

當被別人說自己自私時,很多人都會搬出“人不爲己,天誅地滅”這句至理名言,以證明自己的自私是理所當然,無可厚非的。
  我們是否可以從中認爲這些人對這句至理名言的理解是——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的,人不自私就會被天誅,遭地滅呢?
  我想,大家都有了答案。
  我對這句至理名言卻有另一種理解—人一定要爲自己,連自己都不爲的人,必遭天誅和地滅。
  先讓我們探討一下“爲己”和“自私”這兩個詞兒吧。
  我認爲,“爲己”是指在合法合理,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爲自己著想,爲自身服務的思想和行爲。而“自私”則是指那些完全不考慮別人,也不會理會是對是錯,爲了自己而不顧一切的思想和行爲。   
讓我說兩個例子去解釋一下。
  例子一,有一個青年人。有一天,他準備去機鋪打機,拎住$20去唱錢。o係e個時候,佢見到一個乞丐,冇衫著,又冇野食好慘咁。佢望望自己的錢,再望望個乞丐,最後都係拎住d錢去左打機。
  我們能說甲自私嗎?他用自己的錢去玩,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雖然係玩,但係他沒有傷害到那個乞丐。因爲幫這個乞丐並不是他的責任。他也沒有因爲自己而剝奪了乞丐的權利。所以,我們說他是“爲己”而不是“自私”。
  例子二,甲同乙係好朋友。有一天,佢地一齊去打機,每人都唱左$20一蚊。這時,甲要上洗手間。乙係咁輸,但係要屢敗屢戰,所以用晒自己$20之後,把甲的那份也用了。甲問“你怎麼把我的錢用了?”。乙答道“我玩緊ma。$20不夠呀。”
  我們說乙是自私的。因為他爲了自己可以玩耐一點,就不顧甲的感動,做出霸佔別人的東西,這種不合情理的行爲。他剝奪了甲的權利,令甲受到傷害。
  那麼,人爲什么要爲己?
  首先,人類社會是由一個一個獨立的人組成的。也就是說,是由很多很多個“自己”組成的。你要爲“人”服務,也自然地就包括了自己在內。除非你不是人。
  其次,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們要做到“四海之內皆兄弟”,將“仁”由心發揚出去。但我們卻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和沒有足夠的能力去幫助所有需要我們幫助的人。我們該怎麼辦呢?任何事情都應該有先後、輕重之分的。當我們的能力有限時,一般情況下,我們應該先照顧好自己,再照顧需要你照顧的親人,然後,還有餘力的話,再幫助那些需要你幫助的其他人。再者,你想要照顧別人就必須先照顧好自己。如果連自己都照顧不好,你怎麼會有能力照顧別人呢?
  所以,人是要“爲己”的。但絕對不應該自私。在人情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在不傷害其他人的前提下,儘量滿足自己的需求,讓自己健康快樂,從而幫助別人。我想,這才是“人不爲己,天誅地滅”的真諦吧。


大家想清楚一下

[ Last edited by crap on 2005-6-22 at 09:03 PM ]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6-20 10:20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twh1110 at 2005-6-20 00:56:
當被別人說自己自私時,很多人都會搬...
人要為己之如應該要有起碼的邏輯思維、慈悲心及懂得對事分輕重。  

就如你說的例子,打機以及穿衣保暖那樣比較重要?
沒有打機那年青人只是少了一樣自己的遊戲,但那$20對那乞丐來說,是非常的重要。  

當然在世間的法律來說,那$20是那年青人的財產,他完全有權決定如何去處理。  表面上,不布施財給乞丐沒有損害其它人,好像只是去到『為己』的程度,未算得上是自私。  但其實將自私、自利(為己)分開來說是不對的。  因為一個只為自己的人,即是這個人的價值觀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 『自我為中心』。  咪即是自私!

當然不是說要自己沒能力也要去把自己的那份唯一的也要給人,但若說人與獸的最大分別,應該不是生理的結構上,而是心性上 -----善心(慈悲心)。  在有能力之下,竟為了玩而不去幫人,就是$20也不肯去布施就是只看到自己有沒有得玩的一點上

有一個關於素食者與食肉者的對話可以帶出『自私』的論點。

食肉者: 『呀! 好利害,用電子儀器放在老鼠的腦竟可控制老鼠的行為。  還說可以用來醫人了』

素食者:『隻老鼠真慘,不能自控,但又死唔去,你係佢覺得恐怖嗎?』

食肉者: 『佢為人貢獻!  幫佢早些完結痛苦的一生嗎。 仲有咁個世界先會進步嗎!』

素食者:『佢有同個醫生簽字捐器官嗎?  如果你有一日病,個醫生無問過你就同你折磨一輪再整死你,話幫你早些完結痛苦的一生,你會多謝佢嗎?』  

食肉者: 『.........@@』

素食者:『這是科技的進步,道德的沒落.....只看到自己的痛苦,不理別人的痛苦!  如果你個仔不擇手段的去求名求利升官發財,你會為你個仔的成就引以為榮嗎?』笑

食肉者: 『.........@@』
作者: crap    時間: 2005-6-20 11:52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grace50 at 2005-6-20 12:20 PM:



人要為己之如應該要有起碼的邏...
ben兄, 歡迎來到好文區
請務必多些來分享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6-21 02:17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p at 2005-6-20 23:52:


ben兄, 歡迎來到好文區
請務必多些來分享
好呀,因為呢度都是弘法的好地方




歡迎光臨 娛樂滿紛 26FUN (http://26fun.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