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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做鬼基本上都好難啊[+左] [打印本頁]

作者: AE86    時間: 2005-7-1 01:41 PM     標題: 做鬼基本上都好難啊[+左]

近來長聽廣播和看網路上的鬼故事聽的看的多了也就總結出要做鬼必須具備的一些條件。

一、拆掉電池的傳呼和手機也能通訊,拔掉電話線也能聽見電話鈴聲,所以鬼必須深刻理解現代通訊設備的原理,動手能力也相當強。並與時俱進,緊跟時代潮流。

二、不管哪里的自來水管都能流血,所以鬼一定瞭解整個城市的地下管道系統。並能將其改變,所以鬼是個水暖管道工程師。

三、鬼的衣服千奇百怪,款式變化無常,必須懂服裝設計,因爲他們知道穿什麽樣的衣服才能嚇死人。

四、鬼常變化無窮。從小孩到老人,從女人到男人。所以鬼必須是個常有神來之筆的優秀的化裝師。

五、鬼常神出鬼沒的,必會武術,象。。移形換位。。。淩波微步之類。所以鬼深得真傳,是個武術家。

六、鬼常與受害人在網上建立一種聯繫。所以第一他們有自己的IP,並是個編程高手,通曉各種語言。甚至有的鬼有自己的網頁。所以鬼還有熟悉各種製作網頁的軟體,因此鬼是個優秀的程式師而且是個軟體大帥。

七、鬼知道什麽時間出來,穿什麽衣服,說什麽話。用什麽表情,人才最害怕。所以鬼必須是個心理學家。

八、鬼知道各地的民俗,因爲他們常在那個當地人很忌諱時間出沒。並用各地人們害怕的東西來嚇唬受害人,所以鬼必須是個民俗學家。

九、鬼懂得人身上所有穴位,知道點哪里人不能走動,點哪里人呼吸困難。所以鬼必須具有行醫資格,是個老資格的中醫。

十、受害人經常無緣無故地被車撞死,所以鬼必須深諳駕駛之術。是個眼神特好的優秀駕駛員。

[ Last edited by 左輪仔 on 2005-7-1 at 05:35 PM ]
作者: 迷途小羔羊    時間: 2005-7-1 01:56 PM

其實你這些歸納意義不大
似起度搞笑多d
鬼之所以可以害人
好多時可以係產生異象令人失去理智
又可以用佢既念力令到正常物失衡
而唔係真係好似你所講既要知物件的現實原理才可害人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7-1 02:40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迷途小羔羊 at 2005-7-1 13:56:
其實你這些歸納意義不大
似起度搞笑...
你心正身正,鬼想害你都唔得。  其實害你等於害佢自己。  鬼最多用其實係要你諗埋一面,等你折褔,跟住墮落
作者: sysykiller01    時間: 2005-7-1 07:35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grace50 at 2005-7-1 14:40:



你心正身正,鬼想害你都唔得。  其實害你等於害佢自己。  鬼最多用其實係要你諗埋一面,等你折褔,跟住墮落
咁請問要點樣先做到心正身正??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7-1 08:21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sysykiller01 at 2005-7-1 19:35:

咁請問要點樣先做到心正身正??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諸惡莫作-->止殺、邪淫(即婚外情)、妄語(包括罵人、大話、咸濕話等、是非)、盜竊、飲酒食煙吸毒。

眾善奉行-->不用多說
作者: kaixinren    時間: 2005-7-1 09:53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grace50 at 2005-7-1 10:21 PM: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諸惡...
飲酒甘小事都系算“惡行”,雖然我唔飲酒,但這樣好似太苛刻啦。這樣講,經常飲酒或食煙的人就很容易見鬼咯。飲酒就是行惡,定義飲到醉,還是喝點補酒,红酒都算?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7-2 03:01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kaixinren at 2005-7-1 21:53:


飲酒甘小事都系算“惡行”,雖然我...
飲酒一d都唔小事,酒後醉駕、打人、鬧事、強姦等在新聞睇唔少。 所以五戒有酒戒。 我經常工作遇到。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7-2 04:59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kaixinren at 2005-7-1 21:53:

經常飲酒或食煙的人就很容易見鬼咯
It is true~!:cool: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7-2 05:10 AM

酗酒(alcoholism)

酒精是常被濫用的藥物之一。不少人誤以為酒精是一種振奮物,可幫助提升情緒,令人忘卻煩惱。但實際上,它是一種抑制劑,可使高層腦中樞鈍化。少量的酒可能使人覺得飄飄然,現實中的不愉快感覺,好像變少了,壓力和緊張也似乎消失,取而代之是鬆弛的感覺。
酒精也使人以為自信增加,壓抑能力鬆懈,導致人變得健談,說或做些平日不會說或做的事情。至於提升情緒,使人忘卻煩惱,這只是很短暫的。因為問題始終沒有解決,更可使人有「酒入愁腸愁更愁」的感覺。
然而,大量的酒精則可傷人,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0.1%時,人的動作協調、視覺、言談及平衡會受損,出現中毒現象。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0.5%時,神經生理平衡會嚴重受損而且失去意識。

長期持續酗酒(酒精倚賴)特徵

酒精耐受性(alcohol tolerance):即需要更多酒精才能達到先前相同的效果,這是酒精依賴的一種指標。但到後期,患者的耐受力反而降低,導致比先前少量的酒精亦可出現中毒現象。
戒斷症狀(withdrawal symptoms):當停止飲酒時,患者會出現極不舒服的反應,如出汗、脈跳明顯增加至100或更高、手震、失眠、嘔吐,出現暫時幻覺(如見牆壁移動),或感覺好像有很多蟻在身上爬動,發抖或甚至抽筋。部份徵狀(如發抖、手震)也會在患者醒後出現,使他們在早上亦會再喝酒來控制徵狀。
患者自控能力完全瓦解;而喝酒變成其生活中主要活動,不能自拔,即使家人反對,他們也繼續使用。

影響

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包括肝硬化、高血壓及心臟與腦部受損。
患者的日常生活、家庭、事業、人際關係和情緒亦遭受嚴重的破壞。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7-2 05:14 AM

吸煙等同殺人及自殺,分別只是快同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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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煙區抑或非吸煙區?」您可能在出外用膳時經常被問及這個問題。如果您是不吸煙者,您大概會選擇非吸煙區。

非吸煙區能否保障不吸煙者?

將食肆的座位分為「吸煙區」與「非吸煙區」並不能防止煙霧及其粒子飄 移至非吸煙區。
事實上,那些容許食客吸煙的食肆,其空氣污染的程度,可相等於一條繁 忙公路的6倍。
人們有一種普遍的誤解,以為設有非吸煙區的食肆便是無煙食肆。純粹把 同一空間劃分予吸煙者和不吸煙者只可減低不吸煙者暴露在二手煙的程 度,但這並不代表二手煙威脅已被解除。同時,通風系統亦不能把煙霧中 的4,000多種有害物質排除。
食肆二手煙是健康的威脅
二手煙已被證實對健康構成威脅,顧客及員工都是當中的受害者:
不吸煙者被迫吸入二手煙中的尼古丁、一氧化碳以及致癌物質的混 合物。
加上兒童暴露於二手煙的環境下,亦增加了患上氣管炎、肺炎以及 中耳炎的機會。
委員會在2000年進行一項調查「香港飲食業從業員二手煙與心臟 病及癌病風險」,以評估在不同工作環境接觸二手煙的關係。 其中調查主要發現:
香港大部份飲食業僱員均於工作間被迫吸入二手煙,他們大多數的尿液 可的寧濃度顯示他們日後患上胸及心臟疾病的風險顯著 增加。
在香港20萬飲食業員工中,這額外風險將導致6,000 人死亡,其中的3,840人(64%)為從不吸煙者。
(有關報告的詳細內容,請參閱委員會第八號報告書)
無煙食肆為東主帶來眾多的好處
顧客流量增加,因而帶來更多的收入。
不吸煙顧客不會因為等候非吸煙區位置太久而生氣甚至離開。
東主可省卻煙灰盅遺失或破爛的費用。
可避免煙頭燒毀傢俱和地氈的損失。 窗簾、牆壁、地板以及裝飾用品的洗滌及替換亦可減少。
沒有位置的區分,可簡化座位的預約及安排。
員工的缺席率會減低,因而提升僱員的生產力。
可減低發生火警的機會,從而減低購買保險的費用。
為顧客及僱員所承受的責任風險得以減低。
無煙食肆為顧客帶來的好處
顧客更樂意品嚐沒有感染煙草氣味或味道的食物。
兒童與家人一起進膳時不會受到二手煙霧的侵害。
食肆在沒有煙灰和其他污染物的環境下會顯得更加整潔和吸引。
顧客不用再花長時間等候小數的非吸煙區座位。
大多數顧客支持無煙食肆
為了解普遍市民對食肆禁煙區法例之認識、意見及態度,委員會於2000年 進行一項有關「市民對飲食店舖禁止吸煙的意見」調查。 主要的調查結果包括:
大部份市民會選擇光顧設有禁煙區的食肆,尤其是當攜同小孩出外 用膳時。
如果有兩間提供同樣服務的食肆,84%受訪者會選擇光顧設有禁煙 區的那間。
有75%受訪者認為現時法例不足夠保障市民在超過200個座位的 食肆中避免接觸到二手煙。
(有關報告的詳細內容,請參閱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
無煙食肆政策帶來的經濟影響
委員會在2001年出版的第九號報告書,發表一項「香港實行食肆無煙政策 對顧客的影響」的結果分析,其目的是分析曾參與該調查的受訪者外出用 膳的習慣及他們對無煙食肆的選擇,以評估在香港推行全面禁煙政策對食 肆業務的影響。
主要的調查結果包括:
有20%受訪者會增加外出用膳的次數;
有77%不會改變他們的習慣;
而只有3%宣稱他們會減少出外。
此次分析結果亦顯示禁煙為食肆帶來的生意增長比損失多;並一致顯示, 市民對無煙食肆有極大需求。
作者: pkdonald    時間: 2005-7-2 05:39 AM     標題: re

個人認為不應用呢d野開玩笑
作者: kaixinren    時間: 2005-7-2 11:26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grace50 at 2005-7-2 05:01 AM:



飲酒一d都唔小事,酒後醉駕、打人、鬧事、強姦等在新聞睇唔少。 所以五戒有酒戒。 我經常工作遇到。
甘飲酒嘅定義就系飲醉咯。
作者: sysykiller01    時間: 2005-7-2 11:50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grace50 at 2005-7-1 20:21: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諸惡...
如果有做過有冇方法可以補救
作者: bengrace50    時間: 2005-7-2 01:04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sysykiller01 at 2005-7-2 11:50:

如果有做過有冇方法可以補救
懺悔

--> 懺悔的方法與原理
http://www.26fun.com/bbs/viewthr ... =%E6%87%BA%E6%82%94
作者: 迷途小羔羊    時間: 2005-7-3 09:54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pkdonald at 2005-7-2 05:39 AM:
個人認為不應用呢d野開玩笑
同意,所以我覺得呢篇野有少少「整」鬼成份
作者: 迷途小羔羊    時間: 2005-7-3 09:57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grace50 at 2005-7-2 03:01 AM:



飲酒一d都唔小事,酒後醉駕、打人、鬧事、強姦等在新聞睇唔少。 所以五戒有酒戒。 我經常工作遇到。
醫學報告都有提過每天飲少量的酒對健康有利,如果我只係每日飲少少,
又影響唔到理性判斷,從佛教角度咁又可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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