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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Camp一段时间,刚刚回来。网友mememe上次的讨论已经系page 1既事,若果有兴趣一定继续,但似乎依家个page讲佛学为主,有人有兴趣讲基督教就出声拉!小弟一定奉陪。
回網友research2005010﹕小弟的絕對贊成不斷去問﹐但實際上確有一些事是只能信而沒有解釋的﹐如神在何時創世﹑末日甚麼時候來﹑神為何容許撒旦存在等﹐因為基督教的一切皆以聖經為基礎﹐當聖經沒有提到一些事時﹐基督徒是不懂得如何回答的。另外﹐小弟本身對聖經的認識也不是很多﹐所以有些問題是我不懂得回答﹐而不是沒有答案。更有一些具爭議性的問題﹐如網友mememe提到的宿命論(我不相信﹐mememe網友相信)﹑神的全知的意思(我所說神清楚所有可能﹑mememe網友認為神知道唯一的未來)﹐僅是小弟的個人意見﹐很可能其他基督徒反對我的想法。若有錯失請各位見諒。
基督教對神最基本的認識在於三位一體及愛與公義的本質。三位一體指神由父﹑子﹑靈三個個體組成﹐父子靈都是神﹐只是不同的外表。愛與公義是神的本質﹐不是說神「有」愛和公義﹐而是說神「是」愛和公義﹐也就是說神等同於愛和公義﹐或更清楚的說法是離開了愛和公義的就根本不是神。可以說神也有祂的規限﹐就是祂不能夠做出沒有愛或偏離公義的事。神在創造了人之後給了自己更大的規限﹐就是給予了人的自由意志﹐也就是說神不可以改變人的決定﹔並不是神沒有這樣的能力﹐而是神禁止了自己在這方面使用任何的能力﹐因為這是祂對人的承諾﹐而保守承諾是祂公義的本質的一部份﹐就是神也不能違反祂自己的承諾。
可以說﹐愛﹑公義﹑不影響自由意志及三位一體是基督徒對神最基本的認識﹐是不容許更改的。
回網友mememe﹕這是我對上次討論的回覆﹐內容頗長﹐請耐心閱讀﹕
就你所說﹕"全知"是在事情未發生前就已經能夠"絕對正確地"預知結局﹐理據是先知能夠預知未來﹐而結論就是未來不能改變﹐人的選擇並不會影響未來。但你所說的只是“預知”﹐並不是“全知”。若你查看聖經﹐會發現神預知的一切﹐皆是神在人做了某些事情之後所宣佈的﹐而且與當時的人的選擇有著必然的關係﹐例子有﹕以色列人拜金牛﹐神預言困於荒野四十年﹔以色列人要跟隨外邦人立下國王﹐神預言以色列人被王殘害﹔以色列人不再靠神﹐神預言以色列必遭滅國。“預知”只是“全知”的一部份﹐而且預知必定因人的行為而改變﹐並不如宿命論所說人的決定無法影響結果﹐實際上人的決定剛剛好就是決定未來的主要因素。另外神還能在已有的未來中增加變數﹐做成各樣的“神跡”。耶穌降生就是最大的例子﹐這都是神的力量做成的變數﹐但仍然需要人的決定在內﹐耶穌降生仍需要瑪利亞願意懷胎﹐並不能強迫。
另﹑若如你所說﹐人的選擇早被神所預知﹐神只需多建空的教會﹐信的人自然會到來﹐不信的也可不用管﹐因為信的終歸會信﹐不信的終歸不信。這與神給信徒傳福音的使命根本不符合﹐就是普通人也不會如此浪費人力﹐何況是神呢﹖
總括來說﹐你我對“全知”的分歧就在於閣下認為全知凌駕在自由意志之上﹐甚至根本不相信自由意志這回事。但全知是神的“能力”﹐自由意志是神的“承諾”﹔如上文所說﹐神的本質是公義和愛﹐神必須遵守承諾﹐而能力卻是神不一定要使用的。“承諾”凌駕在“能力”之上﹐自由意志在神的眼中比全知更重要﹐所以一旦牽連上自由意志﹐全知也要站在一邊。神必須要讓人選擇自己的未來﹐這才是未來不確定的原因。不是神不能控制未來﹐而是神承諾不去控制未來。
至於閣下斷言聖經自相矛盾﹐就更是完全背棄了閣下當初所說要“理性及合乎邏輯地討論”的宗旨。當初的討論為“神是否知道人一定會吃禁果”﹐而我的解釋為“神不知道﹐人有選擇權利”﹐並指出原因“神不會早知而多此一舉地勸人別吃禁果”﹐閣下可以並不接納這解釋﹐但閣下既無法反駮這解釋有何漏洞﹐又沒有更好見解﹐只將一切歸咎於聖經自相矛盾﹐恕我冒犯說一句﹐這算那碼子的“理性及合乎邏輯地討論”﹖
而神的設定多次改變﹐以往已提及並沒有違反神的不變。所有的改變(保護該隱﹑親自帶以色列人出埃及﹑延遲滅絕所多瑪等城)皆是跟著神愛或公義的本質去行﹐只是行動上修改﹐宗旨並沒有改變﹐以往已多次提及了。
對於討論共識問題﹐就更是容易解答。很簡單的說﹐若不信神存在的話﹐過往這麼多的討論是為了甚麼呢﹖為了說服小弟不要信神﹖為了證明神不存在﹖若要說服小弟﹐大可不必﹔而“神是存在的”的假設又如何能證明神的不存在呢﹖
我想閣下對宿命論的認識不比我好呢﹗宿命論的重點在於選擇並“不會”影響結果﹐並不是“選擇前既因素同選擇既决定有連帶關係”。而一個理論成立必須證明在同樣情況下會有相同的結果。宿命論從來不能夠達到這個要求﹐所有可見及不可見的選擇都會影響結果﹐所以從來沒有由宿命論發展成的有系統的發明或研究結果。
以下是閣下上個帖子的部份內容﹐節錄如下以便回覆﹕
「基督徒行運﹐係神對基督徒既恩典。
基督徒0賴嘢﹐係神對基督徒既鍛煉同試探。
異教徒行運﹐係魔鬼作懾。
異教徒0賴嘢﹐係神對異教徒既懲罰。
基督徒病入膏肓而死唔去﹐係神既恩典同神跡。
基督徒病入膏肓死鬼0左﹐係神召虔誠既教徒上天堂。
異教徒病入膏肓而死唔去﹐又係魔鬼作懾。
異教徒病入膏肓死鬼0左﹐係唔信神既懲罰。」
從這裡開始是我的回覆﹐這些也是很多基督徒(包括我自己)常有的誤解﹕
基督教“從不認為”運氣好或壞就一定是神的旨意。恩典或試探﹐是視乎當事人是否能夠與神的關係更進一步﹐運氣好可以是魔鬼的傑作﹐叫人只顧玩樂而忘記神﹐運氣差也可以是神的恩典﹐提醒人回到正確的方向。更重要的是﹐人既有自由意志﹐就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做錯了事就自然會受責罰﹐這不是神的試探﹐而是人要負的責任﹐信與不信都一視同仁。
基督徒與否﹐只要是人都會死﹐只是基督徒對死亡的定義並不同於其他人。凡信神的人都可以進天國﹐死亡是回家﹐比生存更值得欣喜。只是所有基督徒都明白神給自己的使命﹐在世間可以多叫人信主﹐所以一旦死去就無能為力。生或死在基督教定義中根本就與懲罰拉不上關係﹐繼續生存只是神認為那人還大有作為﹐不能就此“罷工”﹔死亡則是休息時間到了﹐“移民”到天國享福去。未信主的人死去就失去了進天國的機會﹐這才是不幸的原因。
至於基督教的善惡觀﹐就如上文所說﹐閣下是將先後顛倒了。並不是神說的就是善﹐不是神說的就是惡﹔而是善就是神﹐惡就不是神。並不是專制的神說甚麼就是甚麼﹐而是神本身就是善良﹐善良所說的自然是善良﹐不會是惡。神並不是中立於善與惡中間﹐神是只出現在善的那一端﹐惡的那端跟本就不是神。所以合乎神/信神的可以上天堂﹐意思就是合乎善良/相信善良的就可以上天堂﹔沒有甚麼專制的﹐只是簡單不過的邏輯。
回網友mememe:
關於宿命論﹐在你給予的網頁連接中﹐Introduction已說過﹕"Determinism is deeply connected with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physical sciences and their explanatory ambitions, on the one hand, and with our views about human free action on the other. In both of these general areas there is no agreement over whether determinism is true (or even whether it can be known true or false)," 就是網頁作者也點明宿命論本身跟本就是未能確定的理論(there is no agreement over whether determinism is true)﹐請閣下認清楚﹐未確定的理論是不能用作論據的。
關於預言﹐閣下明顯不理解聖經。預言中所作的一切全是因為當時人的作為而引致的結果﹐若不是以色列人要求立王﹐以後他們根本不會被壓迫﹐神的預言說出了他們的決定引來的必然結果﹐預言在人的行為之後宣佈正是因為這未來只有在人的行為發生後才會出現﹐請認清兩者的必然關係。
關於比喻﹐先是是機械人﹑種番茄的比喻﹐我已多次說出了其中漏洞﹐現在再說一次﹐希望閣下能認真看看﹐不要在未作澄清之前使用了﹕番茄的比喻漏洞在於番茄的生長因素太多﹐根本就不會有種番茄就會有收穫這種理想狀態﹐天災人禍都會改變番茄收穫的數量﹐這是宿命論的漏洞﹐不能證明相同因素就會達到相同的結果﹐更不說宿命論本身就是未被確定的理論﹔機械人的比喻漏洞在要求機械人做能力以外的事﹐而人的選擇全都在人的能力之內﹐根本就不是相對的比喻。
再來是是閣下老鼠比喻的全文﹕「假設我話我唔怕老鼠(全知)﹐但係我見到老鼠又會驚到暈0左(唔知亞當會食果果)﹐你問我點解話唔怕老鼠(全知)但係又俾老鼠嚇到暈(唔知亞當會食果果)﹐我既解釋係"我唔知﹐總之我唔怕老鼠啦"!」
以下是我的見解﹕閣下將“唔怕老鼠”比喻為全知﹐那麼“唔知亞當會食禁果”當然就不是全知﹐就是“俾老鼠嚇暈”﹐這樣神就是自相矛盾。我的解釋在有著自由意志的時候﹐神會放棄祂的全知﹐而閣下的疑問先在此解答﹕
1)能力卻是神不一定要使用的(答﹕神跡﹑復活﹑洪水滅世﹑天火焚城﹐全是神的能力﹐祂一定要使用能力的話﹐地上所有不信神的人早就死光了﹐信神的人也應該心想事成﹐一帆風順)
2)“承諾”凌駕在“能力”之上(答﹕承諾基於神的本質之一﹕公義﹐這是神也不能違背的﹐自然凌駕在可選擇使用與否的能力之上)
3)自由意志在神的眼中比全知更重要(答﹕只是第二題的延伸﹐自由意志是承諾﹐全知是能力﹐第二點成立的話第三點也就成立)
4)一旦牽連上自由意志﹐全知也要站在一邊(第三題的延伸﹐第三點成立的話第四點也就成立)是否莽自猜測﹐順口開河﹐閣下看著辦吧﹗
根據以上所說﹐神的全知就在自由意志的規限下不能使用﹐這是神容許人吃禁果的合理解釋之中的一個。
閣下帖子的其他部份數小時後再回答。
續老鼠的比喻﹕那麼﹐全知是否一種能力﹐還是如閣下所說神不能不去全知的呢﹖這裡就是我對全知的理解的應用。神不會因不去用全知而變成(如閣下所說)"有0的嘢唔知"﹐原因在於神知道了所有發生的可能﹐所以無論人作任何選擇﹐神都會知道結果是甚麼。神只是讓人在無數祂所知道的選擇中去挑出人所認定的那一個﹐神仍然知道是甚麼﹐只是不去預設結果。所以神的全知是可以選擇是否去運用。
而老鼠的比喻亦有其問題所在﹐怕老鼠是心理和生理上的反應﹐而全知是能力﹐用怕老鼠比喻全知就會出現誤差﹐因為怕老鼠是不能控制的﹐見到老鼠就會怕﹐而全知是在神控制之內的。情況就跟機械人的比喻一樣﹐機械人不能做到的是能力上不容許﹐就像怕老鼠一樣﹐而全知的使用是能力上的選擇﹐就跟自由意志一樣﹐這比喻還有待修改。
而閣下所說﹕「但係"全知"係基本假設﹐冇得推翻﹐所以咪要"歸咎於聖經自相矛盾"咯!」這是本末倒置。全知的概念是由聖經而來﹐聖經若自相矛盾﹐全知這概念就根本不能成立﹐所以聖經的真確才是基本假設﹐全知是必須聖經真確才能得出的結論。
再看宿命論﹕我想你更應該看清楚你給我的網頁聯結﹐那裡提出的是不能被確定的Determinism﹐這是“決定論”﹐而“宿命論”(Fatalism)是由“決定論”演變出來的。以本身不能被確定的決定論為基本﹐宿命論的可信性就比決定論更低。而且宿命論必須有一個控制一切的神/命運作為根本﹐若閣下不信神﹐那麼宿命論根本就不可能成立﹐請認清這先決條件。要認清甚麼是宿命論﹐以下的網頁才是正確的途徑﹕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fatalism/
哲學的實質應用﹕我想你對哲學的認識真的不足。哲學分形而上學(metaphysis)﹕神的存在與否﹐人的終結等﹑倫理學及價值論(ethis)﹕生活及善惡問題﹑知識論(epistemology)﹕邏輯及意識活動﹐即科學哲學。除了形而上學外﹐倫理學及知識論皆是社會學及物理學的部份根基﹐沒有實質應用的哲學只限於宿命論這種未能確定的理論而已﹐哲學是嚴肅之至的學術討論﹐一點也不無聊。
對於信神與運氣好壞﹕我並沒有迴避問題啊﹗閣下忽略了下半段的要點呢﹗「更重要的是﹐人既有自由意志﹐就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做錯了事就自然會受責罰﹐這不是神的試探﹐而是人要負的責任﹐信與不信都一視同仁。」
神的善惡觀﹕在此節錄閣下的原文﹐以免斷章取義﹕「先拋開宿命論(即係人犯罪係唔係依照神既劇本)唔講住﹐基督教既”好”同” 唔好”﹐“啱”同”唔啱”﹐“公義”同”罪”就只有用神既意旨去衡量。做神認為啱既嘢就啱 - 唔使死﹐做神認為唔啱既嘢就錯 - 落地獄。神既愛就係同你講”聽我話。聽我話就獎﹐唔聽話就死” 。」
現回覆﹐首先是上天堂下地獄的定義﹕簡單就是說人皆有罪﹐就是不用神的標準﹐而用人的標準吧﹐世上沒有人能讓自己一生也不犯錯﹐不去傷害人。自私﹑貪婪﹑妒忌﹑怨恨等等黑暗面是所有人都有的﹐沒有一個人能說他一生從未犯過任何一樣這些錯誤﹐不需要用神的標準﹐就是人的標準也從沒有人能夠做到完全的善良。而犯了錯就要負責﹐結果就是下地獄。若靠人的所作所為﹐一生犯的錯實在太多﹐那麼根本沒有人有資格上天堂。而耶穌的死就是用祂自己來作贖罪的代價﹐所有信祂的人都可以因祂而洗去自己的罪﹐這樣才可以有無罪之身上天堂。不聽神的說話的人﹐是因他們在世上犯的錯﹐傷害人的事被神追究﹐並且沒有了耶穌的救贖去免罪﹐所以因應他們的所作所為而要下地獄。如我曾說過﹐若有人一生從不犯錯﹐從未傷害人﹐那麼他的確不用怕神的審判﹐因為無罪的人決不會下地獄﹐但可惜這樣的人只有神子耶穌一個。閣下總說神專制﹑“聽我話就獎﹐唔聽話就死”但實際上是“不犯錯的就獎﹐犯錯的就死”。就是用人的標準吧﹐世上也沒有一個從不犯錯的人。你可以說神嚴格﹐甚至嚴苛﹐但善惡的標準就是如此﹔與神訂立的自然定律一樣﹐從數百公尺跳下就是會粉身碎骨﹐那麼你會說這是專制嗎﹖
“如何得知神本身就是善良﹖”沒錯﹐就如你所說﹐就是因為聖經如此說。正如聖經說神是創造世界的那位﹐神是全知﹐神是公義﹐神給人自由意志……為甚麼知道﹖就不過是聖經如此說。閣下若是不信﹐那麼這一切一切討論就根本沒有意義﹐一切的討論的資料還不是由聖經所來﹖挪亞方舟近期被發現了﹐你可以不信﹐說﹕「這是夏禹治水時坐的船﹐不是挪亞的方舟。」紅海底下發現了埃及軍隊的遺跡﹐你也可以不信﹐說﹕「這是黃帝跟蚩尤大戰的遺跡﹐不是追捕摩西的軍隊。」沒有人能夠阻止你這樣想。當討論到了這一地步﹐而閣下已經找不到更好的理據﹐唯有懷疑聖經的真確﹐那麼的確是沒有甚麼可說的了。
請網友mememe注意閣下的言辭。這論壇是一個積極性的討論區﹐歡迎閣下反駁小弟的
論據﹐但用上“徙時間”﹑倚老賣老﹑懶﹑卑鄙﹑順口開河這些謾罵的字句﹐只會
令人齒冷膽寒﹐不同意閣下的論點不代表要一併忍受閣下的憤怒的。請注意。
A)請閣下分清楚理論應用跟理論引用的分別。確實﹐所有理論(無論哲學還是科學)都
是未被證實的﹐否則就會成為了“定律”。閣下所說的核彈製造﹑地震原因﹑病毒
抗藥性都是“理論應用”。是使用理論去解釋一些事件的發生。但是﹐理論是不能
用作否定其他理論的論據﹔只有定律才可以這麼做。所以﹐科學家能夠用牛頓“定
律”來否定“地方天圓論”﹐但是“進化論”不能否定“創造論”﹐“相對論”不
能否定“絕對論”﹐“板塊移動論”也否定不了“地心壓力論”。理論可以應用在
多方面﹐但作為論據卻是不足的。同理﹐宿命論可以用作解釋一些事件的發生﹐但
是卻不能夠用作反駁自由意志的存在。請分清楚。
另﹑討論了那麼久﹐閣下還是在使用Determinism(決定論)的解釋及論據﹐但卻加上
了Fatalism(宿命論)中神的全知的條件。究竟閣下用的是決定論還是宿命論﹖請先
認清楚。
B)對於尋求他人的支持﹐我持保留態度。是否多數人認同的觀點就是真理呢﹖那麼
世上100%的基督徒(無論是天主教還是基督教)都相信自由意志﹐我們是否不用再討
論呢﹖至於證據﹐小弟的證據還不是從聖經而來﹖遇著將聖經斥為“自相矛盾”的
閣下﹐還有甚麼證據是可信的呢﹖是否要像閣下那樣以網上的資料作支持才算證據
呢﹖須知道小弟在這論壇的文章也算是“網上的資料”啊﹗“因為這未來只有在人
的行為發生後才會出現﹐請認清兩者的必然關係”的原因﹐只是簡單的邏輯推論而
且。續上回的例子﹐神預言以色列人決定立王後必被王所迫害﹔若以色列人不立王﹐
何來帝王去迫害他們呢﹖這不是必然關係是甚麼﹖
C)又回到比喻﹕在帖子#47我已反駁了番茄及機械人的比喻﹐而閣下在帖子#52並沒
有解答到。姑勿論宿命論是否正確﹐也不說宿命論不能用作論據﹐不是說“無論天
災人禍﹐結果已訂定”嗎﹖那麼人只要播種就可以甚麼也不做了﹐還去做甚麼除蟲﹑
施肥﹑保養呢﹖結果預定了嘛﹗這是最大的漏洞﹐根本忽略了人的選擇的影響。機
械人的比喻﹕“意志上不能選擇”不就是沒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解釋就是可以選
擇而不受影響﹗)嘛﹗在沒有自由意志的前提下﹐推論出自由意志的不存在﹐這個比
喻有怎能成立呢﹖並提醒一下﹐閣下並沒有回覆小弟對怕老鼠比喻的反駁﹐下回小
弟再指出閣下比喻的漏洞﹐就不要說小弟卑鄙了。
D)“神係神﹐佢唔一定要“ 選擇係神” 先至係神。”希望指出甚麼呢﹖當初懷疑
“能力卻是神不一定要使用的”是閣下啊﹗再說明﹐本質是一個存在的定義﹐根本
不存在選擇的可能。神是不能夠選擇成為或不成為神的﹐正如神是愛和公義﹐這是
祂的本質﹐神是不能夠選擇不是愛或不是公義。
而全知的解釋﹐不就是我們在討論不休的原因嘛﹗我早已說過﹐神的全知在於知道
所有發生的可能的未來。何來“有野唔知”﹖證明自由意志勝過全知的證據﹐正是
亞當夏娃能在神不願他們吃禁果的情況下吃到禁果﹗這在第一次討論這題目是就說
過了﹐只是閣下不相信。
E)就用閣下的假設不同選擇帶來不同後果(a->A, b->B....)。閣下說“神在人作出
選擇之前根本就唔知人會揀乜﹐所以亦都冇可能知道會發生既未來係點。”只有前
半部合理﹐這是自由意志勝過全知的結果。但後半部卻不是唯一的可能﹐神仍然能
夠在人還沒有作出選擇前知道未來﹐就是因為人的所有選擇所帶來的所有未來(A,
B, C, D.....)神全都知道﹗也就是我對全知的理解。
答問題一﹕請問你這個問題有沒有真的問過一個基督徒/牧師/神父呢﹖若沒有﹐那
麼就真的如閣下所說﹐閣下“對天主/基督教一竅不通。”
答問題二﹕我不明白永在跟我對全知的理解有何矛盾。神正因為不被時間捆綁﹐所
以他可以見到無限個不同的未來﹐因為真正的未來只有一個﹐也只有不被時間捆綁
的神﹐才會見到所有可能但不會發生的未來﹗也就是說神既見過人吃了禁果的未來﹐
也見過人沒有吃禁果的未來﹐這樣才算是不被時間捆綁﹗
F)你的假設犯了邏輯學上推理的錯誤﹕因為A=B﹐B=C所以A=B=C的假設有著完全相等
性﹐就是說A﹑B﹑C三者必須在性質及定義上“完全一樣”(Identical)。你所舉的
例子中“聖經真確”﹑“神是全知”及“神警告人不能吃禁果”卻是三項不同的事
例﹐極其量只能說A->B及A->C(A可以帶出B及C)﹐而B跟C跟本沒有任何連帶關係﹐所
以閣下的邏輯根本不能成立。
G)另一個邏輯的問題。宿命論強調一切“必須”有一個神/命運控制一切。若你的假
設中神根本不存在﹐宿命論就完全不能成立。而閣下根本就是在用一個你不認同的
假設(神的存在)為理據去支持一個你認同的理論(宿命論)﹐再用這理論去質疑另一
個理論(自由意志)。這理論(宿命論)的論據就明顯不足﹐因為閣下連自己也說服不
了(神的存在)。
H)此文A部份已說過﹐不再覆述。
I)若自由意志不能使用為論據﹐宿命論又如何能夠﹖何況﹐就是不用自由意志﹐
“人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做錯了事就自然會受責罰﹐這不是神的試探﹐而是人要
負的責任﹐信與不信都一視同仁。”這句話還是解釋了信神與否跟好運惡運無關。

J)閣下明顯篡改了我的原意。我說的是“犯錯”(Make mistakes)﹐不是“犯罪”(Sin)。
我的意思是即使用人的標準(犯不犯錯)﹐仍然可以看到神的公平﹕“不犯錯的就獎﹐
犯錯的就死”﹐我在原文就避免用“罪”此字以免誤解﹐但閣下還是誤解了我的意
思。
最後﹐請認清楚﹐結論有問題並不只因為假設有錯﹐推理有問題也可以是原因﹗就
如閣下A點對理論應用和引用的混淆﹑B點對網上資料的依賴﹑C點對小弟帖子認識的
不足﹑D點對問題本身的未認清﹑E點對全知認識的分歧﹑F點的推理出錯﹑G點對理
論認識的不穩定﹑H點對論據使用的不清楚﹑I點對自由意志及宿命論的雙重標準﹑
J點的誤解等﹐全都可以引致結論出錯﹐跟本來的假設無關。
小弟認為網友research2005010的說法是可能發生的﹐至少並沒有違背聖經的說法。
小弟也對網友聖里斯轉述的問題有興趣﹐煩請網友bengrace50指點。
小弟是基督徒﹐明白基督教認為人是不能靠自己而得救的﹐信靠神是唯一途徑﹔想請
問﹕佛教是否認為人能夠單靠自己的能力﹐因著行善而成佛﹐最後能到達西方極樂
呢﹖還是需要依靠其他的能力/因緣﹖
感謝網友bengrace50對佛學疑問的解答﹐在此我對網友mememe的回覆非常憤怒﹐1)他
一直用著錯的理論﹐而且故意迴避這錯誤。2)他的邏輯學認識根本就不合格﹐但依
舊用錯誤的邏輯去發表論點。3)他連自己引述的資料也沒有認識清楚﹐就胡亂使用﹐
把原作者的意思歪曲﹐妄顧資料的原意。請容許我在此說清楚﹕

1)他完全無視自己一直用的是決定論而非宿命論﹐懶而不去查資料的是他﹐不是我。

2)他連邏輯學上“=”跟“->”符號是甚麼意思都分不清楚﹐卻在此討論邏輯。例﹕
A=B=C若要成立﹐必須C=B=A也合理﹐而“不會警告人不能吃禁果”跟本不等於“全
知”也不等於“神”﹔又﹑﹕“X係一個人既母親”的正確邏輯寫法是﹕X->Ma﹐並
非All X=Ma﹐否則就必須Ma=All X﹐也就是所有母親也是叫X﹐而All Ma=F同必須F=All
Ma﹐即女性就是所有母親。他的邏輯推論根本就錯漏百出。這些全是大學哲學一年
級的知識﹐連這些也不知道﹐他根本不配說邏輯。

3)理論推翻是靠證據證明﹐而不是靠其他理論。他所說的相對論推翻牛頓理論本身
就並不正確。相對論只是解釋了一定的現象﹐推翻牛頓理論的是一系列的事實證據﹐
相對論的抬頭是在牛頓理論“被推翻後”所發生﹐是相對論“取替”了牛頓理論被
推翻後的理論空隙﹐根本就不是相對論去推翻牛頓理論。原子理論是事實發現舊的
理論不合理﹐在否決舊的理論後又以新的發現組成新的理論﹐是因舊理論被否決﹐
才有新理論產生﹐不是新理論推翻舊理論﹗他連自己發放的資料所說的是甚麼也搞
不清楚﹐說甚麼研究﹑討論﹗

就是他自己也說“現實世界中"選擇前既因素"同"選擇後既結果"既關係並唔完美”﹐
而宿命論卻正是人發展出來用作解釋現實世界的﹐並不是神提出宿命論﹗不能用作
解釋現實世界的宿命論根本就不能成立﹗

他不斷用“神的全知”來支持宿命論﹐卻故意忽略了宿命論根本違背了“神的全善”﹐
若神早知人必定吃禁果而不去阻止﹐神就根本不是全善﹗要是“神的全知”合理﹐
“神的全善”也必須合理﹐他卻硬要說只有全知合理而全善不是﹐只挑選自己合用
的而妄顧理據的自相矛盾﹐還大言自己的的推論符合邏輯﹗用他自己的標準﹐這樣
就是他說的“卑鄙”﹗

“意志上不能選擇”根本就是沒有自由意志﹐這比喻根本就是用“沒有自由意志”
來證明“沒有自由意志”﹗這跟“因為神不存在所以神不存在”毫無分別﹗可以說
根本沒有道理可言﹗

在網友mememe認清楚這些錯誤並作出修改前﹐我拒絕回覆任何此人發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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