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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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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8 W; Z( Z* _7 M9 o1 X8 o' i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6 n; x6 T6 V  @* v# A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N. L. w) x/ ]2 G) W: h% {( u/ A3 s% r; d9 `) c: g$ U8 o% G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b7 D- B6 q, z( r- i8 M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_+ @! B4 j2 Z3 M+ g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z) @8 x, F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E# E6 P8 ]) |0 L. l$ Y' W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q# o1 |# z" q/ a
4 v5 B, V7 k$ i9 S: [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2 G# n2 k' ]3 m# ?' b, u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k# M* w: J/ O8 C#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I/ V5 ?8 y5 U3 X: q  U1 L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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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4 ?5 Q  s' W7 }. t3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u8 n( s: a8 D. @5 b& m  z* ?: s9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g$ r- R2 U' Q( I+ O2 _+ H) b)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h  j, p/ V2 d& U% _係呀!!!
- f- u' p4 c1 l9 M多謝你記得在下!!!
8 u' F, L7 m# `$ \4 p! E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 V1 Y7 }6 F1 f+ w7 y2 U1 `5 O! V
& j; L0 K6 N+ _+ ^# c/ d8 n) c&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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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U1 @2 e( y) S  N4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P1 ]9 ]# m- B) i9 E$ R$ ~2 O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7 A  i5 D0 g' O9 v) a. d# y4 l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O" P, p6 F( l  A6 L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Z! J% B  m* @( B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6 b7 {- s- }9 @- a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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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8 H7 z9 y6 S$ ?" P, a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m5 Y5 U% d( H* r7 E, h" L9 G/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Q  c1 N1 E; ?; D'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0 Q+ U1 ^* m8 M5 B; p" P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i$ r- ]. B6 [8 Q* W, D( a2 i0 r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 a4 c* w1 d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9 K! `5 `) Q) n( v2 x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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