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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06-2-6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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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替天行動 at 2006-2-6 04:02:
2 {1 c: M( @7 n3 o) g5 o& O8 d6 M& E- n; G/ s* p$ r/ v
我真係R緊頭﹐我何時有攻擊你﹖我每... , Z# r9 D0 B/ F) R1 t) d# `5 T/ @& M
,阿行動兄,我份人好公道既,我昨晚話以後唔啋你,係因為你無辯論禮儀,你今次咪有禮貌囉,我會再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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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文講既對呀,我一向無話你們說的不是事實,我並不是反對你們說的。 只是你們可能不明白我說的是什麼。其實我一路想說的是一種心理反映『不經思維的反應』,你不妨冷靜下來靜心想一想自己,你到底是個真善人還是惡人。 例如,你見到錢的第一個反應是想袋還是「啊,是想失了,快找到他還給他。」? 多數人會先想袋,後來經思考後(因為受教育後的道德影響)想起應該還給人。 這是假裝的善(我又不想用上偽善這詞。 因為仍然值得鼓勵。 就是如此,但你及某幾位繼續同我討論的版友可能不解我所說,不斷反駁。可惜的是直到上文我才明白你根本唔明白。
; u4 Q7 T/ r; d* i5 W( V$ ]) @1 Z2 `$ E7 R5 K! f3 M& A你都識得講話“各有其權,無得干涉”﹐仲講到明話自己有權批評人地無良﹐叫人唔好干涉﹐那又有何道理可談呢﹖ / h/ @8 K$ [ Y你呢樣都是誤解,“各有其權,無得干涉”﹐意思是:我有權認為人見死不救是無良,因為救人是人性,是良知的反應。 要諗就是無良。 這是我的價值觀。
! p7 U" V+ U, `; H+ d' a% u而你,認為是應想過計過,唔救人是無錯,這也是你的價值觀。( B9 Q) g# o$ |
你我的價值觀各有不同,是可以各有論點,但仍各有自由思想。 若想說服對方,可以各自拿出論點,但不得干涉對方不能/能這樣想。 因為各有思想、言論之自由。 這是基本法的保護重點之一,也是基本禮貌。6 x8 M2 e, }( y* ?# m$ x6 H7 V$ H
如何是干涉對方不能/能這樣想? 例如,你講到某事的乜乜物物,可以,但如果你再講對方是乜乜物物就是攻擊人。這是無禮。 等於再白些說,當你討論各地文化與人交流時,你可以說印度文化如何有缺點,但當你無法說服印度人同意你的論點時,你可以心裡認為他們硬頸。 甚至你可以說出來說:『我覺得你好固執!因為明明就是有問題仍然不承認。』OK,你有權如此,因為這是你的個人感覺,這是你的自由,但要有禮有理。 但如果你講到對方身上,例如:你無賴、固執、你成身臭、你唔知讀乜書等,你將討論事件帶去討論與你討論的人身上,這是無基本辯論的禮儀之餘亦非辯論技巧,對找尋真相無幫助。 " m# k! P/ F/ E( p
其實平日與人相處時都應如此,對嗎?! I8 Q# _$ r7 z
總之,意見可以唔同,亦可各自發表。但要尊重對方,講要不能講上對方。 若然就不是辯論。 這就是,“各有其權,無得干涉”的真正意思,背後大有文章的道理。3 e( e6 O' t/ O: Z8 R$ ]) T
7 |$ O5 J& m: i順便解說quote你的論點回應的事。 這是尊重你,quote是想重點回應。 討論必須有答有問有回應先叫討論。 但這不是代表必然可說服對方。你不能期望你貼出去/說完對方就一定會接受了而且不再回應。 若然這不是討論。 若不是的話,只有你發表不如自己開個貼自己發表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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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t; j* I# g3 f6 t4 S- O唔好意思,我高估了你的年紀,以為你應該一定明白以上的道理,但你既然話年紀細過我,我就明白點解你之前的EQ會咁低(唔係想寸你,是真心話),因為可能你以前無玩過辯論,所以無人教過你呢d禮儀。 所以我就乘機當自己大哥哥教下你。並無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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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X; N/ O5 Y9 x" e4 E, R/ P[ Last edited by 機密 on 2006-2-6 at 10:40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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